园林树木修剪的美学基础
中国园林被誉为“世界园林之母”,说明它好,漂亮。
为什么漂亮?这个问题同美学关系很大。园林树木是组成中国园林的重要部分,其特点是群体参差有序,错落有致,可以组成一幅幅天然图画,满足人们家美的需要,而且单体树木的形态,也是“利用天然,施以人巧”的整形修剪,使其有画可取,有景可观。我们造园有一条,就是同中求异。同中求不同,不同中求同,即所谓“有法而无式”。树木的整形修剪亦是如此,“法”是有的,但是“式”却没有,即没有固定模式。只要有了整形修剪的基本理论知识,懂得了树木构图成形的某些美学原理,就可因树修剪,因形设施,不必拘泥于某些格式。在园林树木的美学问题上,只要能给观赏者以愉悦感,使人看了舒服,即算是成功的。从美学角度看,树木形态美可分成自然美和人工(艺术)美两大类。
一、自然美
树形的自然美,是树木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,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,筛选出来的。它既没有刀砍的勇的伤疱,又没有人工绑扎的痕迹,一切都是天然形成。因此可以说,自然美是大自然创造的,它最自然,又很真实。雕塑家罗丹说过:“自然、真实,就是美”。
要使树木保持自然美,就一定要根据各种树木的生物学特性及其天然整枝规律,进行合理修剪。例如:处理顶端竞争枝,要按“树头不得一般”的原则,短截或疏剪较弱枝,使主千优势旺盛,主侧枝从属关系明确。至于主干上枝条的处理,更不能自下而上地逐个剪除,以免树冠过小,影响生长,妨碍美观。但枝条也“不可太繁,繁则推塞不舒”。
“若充天塞地”,主干上枝条过多过满,“便不风致”。
因此,树木自然美的造成,一定要依据科学原理,参照图画理论,进行构图造型。该留的则留,当去的则去,熔自然美与人工美于一体。使园林中的树木画尽意在,既符合自然之理,又有自然之趣,从而给人以美的享受。
二、艺术美
树形的艺术美,是通过人工对树木枝叶,进行合理的剪裁、整形的加工过程,重新获得的一种人工树形。这种材形,“虽由人作,宛自天开”。它源于自然,又高于自然,因而成为一种艺术美。构成树木的艺术美,主要靠树木枝叶、花果等内部形式因素,彼此之间关系的恰当结合。而这些关系主要为均衡和比例。
(一)均衡
树木整形修剪中的均衡关系,有3种类型,即:对称均衡、对比均衡和重力均衡。
园林中的许多观赏树种,其树形一般均以主干为中轴线。枝条均匀地分布在四周,构成对称式的树形。如许多针叶树的树形就是这种例子。在整形修剪时,就要考虑到这种均衡关系,作一定的疏剪即可。
在某些人工树形,如双干式树形中,其两根主干并不对等,也不对称。而是一俯一仰、一高一低,一直一斜、一上一下、一向左一向右。这俯仰、高矮、直斜、上下、左右的布局形式,形成了对比均衡,构成的整个画面依然十分平稳。
对比均衡,使空间艺术里的相对双方做到了互照应,即;首尾相映、项背相依;虽向前必顾后,向后者必应前,呼应关系处理得宜。
在园林树木的整形修剪中,还经常人为地造成一种迎客式树形。这种树形的主干宜曲不宜直,而枝叶分布、疏密、大小等变化更大,无一定规律。但要求在构图上感觉平稳;这种平稳,是树木整体的重心关系、在艺术美上的表现。因此,这种均衡谓之重力均衡。
(二)比例协调
园林树木的形态美,无论是自然的,还是人工的,都离不开树冠与枝叶布局方面的比例关系。比例,作为形式美的法则,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广泛的重视。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派就说过:“至于美,……一切部分之间都要见出适当的比例”。古代画家以为“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的神圣比例关系上”。因此,我们修剪树木,构图造形,一定要十分重视树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。因为这些形式因素之间的比例不同,就直接影响到美感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
目前园林中普遍存在的“自下而上地逐个剪去枝条,使整个树冠,仅在顶端留存几个小枝”,就是不注意枝条与树冠的比例的一种典型。北方农村流行的“穷榆富柳”的修剪法,也是不注意比例关系的例子。
在观赏树木的整形修剪工作中,除了要解决好树冠与树千之间的比例外,还要处理好树高生长与直径生长的比例关系等等。只有把各种比例关系协调得当,树形的美的效果才能大大提高。